微商一直以來都是“神一般”的存在,無論別人怎么唱衰,都阻止不了微商的群體的發展和壯大。據統計,2016年中國微商市場的交易額規模達到了3287.7億,預計到2019年將會超過1萬億,這意味著即使時下微商依舊面臨種種不解和困難,但微商的未來空間依舊十分巨大。
回看微商的起源,是伴隨著微信的出現而出現的,又是伴隨著代購而成長的。長期以來,朋友圈和微信群都是微商的銷售陣地,早期移動電商的發展還不成熟,人們對這種“朋友圈賣貨”的商業模式也還相當陌生,所以時常抱著好奇、探索、嘗試的心態去看待微商,慢慢地發現的確比PC端購物要方便許多,于是很多人開始愿意在微信上買東西,這也讓微商賺到了第一桶金;相反地,也催生了越來越多的人加入這個行業。
到了中期,移動電商快速地崛起并滲透我們的生活,人們對微商所帶來的便利性找到了新的替代品。但這不影響微商的壯大,只是惡性競爭、瘋狂刷屏、假貨亂象種種問題逐漸被人們所重視和揭露,微商野蠻生長后留下的這些問題為其招致了無數的流言蜚語,唱衰微商必死的話語不絕于耳。微信平臺也在那個時期定下了新的規則,以此封殺了一大批亂象微商。
但實際上,微商在發展的過程中其實也形成了三種發展模式。第一種是我們最熟悉的朋友圈刷屏式的C2C模式,以自身人脈為基礎將商品賣給熟人,但這種C2C模式容易招致反感屏蔽不說,也做不強做不大,生存空間已經被極度壓縮。
第二種則是由品牌商家自己成立代理所發展出來的微商團隊,雖有品牌商家作為后盾,但實際上也是C2C的經營模式。相比個人的微商,品牌微商的優勢是具備品牌效應,更容易獲得消費者的信任,成交率也更高。而第三種微商模式才是最高級,也是目前和后期都會成為主流的微商模式,即個人或商家搭建基于微信公眾號的微商城平臺,開店經營。
通過開設類似Micronet微網的微信商城平臺,能夠有效地連接上游廠商、品牌商和小型個人微商,將所有經營鏈條上的角色都串聯起來。那這與其他入駐型移動電商平臺有什么區別呢?一個很大的區別就是電商是基于陌生人之間的需求交易,沒有情感連接,一般多產生一次性的消費,除非產品服務夠強大。而微商城則是基于熟人關系鏈而拓展裂變出新的銷售關系,利用這層關系最終實現商業變現。
與以往微商不同的是,微商城可以說是結合了微商和移動電商平臺的兩者優勢。
1.微商城是基于在微信公眾號平臺,并未脫離微信主體,面對的用戶依舊是在微信上的8.89億用戶和熟人關系。
2.微商城擁有譬如大轉盤抽獎、積分兌換、紅包裂變等多種互動營銷工具,滿足商家營銷和引流需求。
3.微商城基礎上還將具備滿足品牌微商代理需求的“分傭模式”,品牌商家可將代理通過后臺設定為商城的“微推客”,“微推客”可以通過帶有自我ID識別的鏈接讓消費者下單,由商城總部發貨,完成訂單后“微推客”即可獲得由商城返到賬戶中的傭金提成,與以往的品牌微商代理模式完美契合。同時,相比危險系數頗高的“分銷模式”,“分傭模式”是在微信規則允許下誕生的經營模式,幾乎避開了所有會被微信封殺的點,大大提升了微商城的存活率。
由此可見,微商品牌化是目前和未來微商發展的一種大趨勢,而“微商品牌化+平臺化”則會讓品牌商家更具市場凝聚力和影響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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