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年一度的“百度杯征文大賽”正在如火如荼地進行著。媒體、自媒體和百度用戶空前聯手,對百度的業務形態、商業模式乃至價值觀進行了一次輿論大審判。而起因是件小事——百度被指為了商業利益出賣某個疾病貼吧的吧主。
俗話說冰凍三尺非一日之寒,百度此次被全民圍毆,是一直以來競價排名、虛假廣告、惡意捆綁等行為所引起的外界不滿情緒的一次集中釋放。
當然,百度并不寂寞。多年以來,在中國互聯網占據重要地位的BAT(百度、阿里、騰訊)都遭遇過各種各樣的危機時刻。而通過這些危機時刻,我們可以撥云見日,看清楚BAT們的底線和軟肋。
因此,筆者盤點了“BAT慘遭群毆的十個瞬間”,以古鑒今,告誡BAT們:有錯改之,無錯加勉,千萬不要等到被群毆時,才想起“早知今日何必當初”這句老話。
排名第十:孫云豐批谷歌“惡心”
孫云豐,2004年加入百度,現任百度公司副總裁。
眾所周知,在宣布退出中國市場之前,谷歌一直是百度最大的競爭對手。2010年1月13日,谷歌發表聲明宣布停止審查Google. cn上的搜索結果,暗示有可能退出中國。
次日,時任百度首席產品設計師的孫云豐在自己的博客中撰文《關于谷歌退出中國》,直指Google退出中國的姿態證明自己是市儈分子,并表示自己對此感到“惡心”。
一個大公司的高管,在競爭對手準備離場之時大潑臟水、進行抨擊,自然引起了當時輿論的激烈反撲。后經百度公關的運作,轉載了孫云豐博客的大多數網站進行了撤稿,孫云豐也被迫刪除了自己的博客。
但惡名已經形成。事實證明:谷歌離場之后,沒有了競爭壓力的百度,在不尊重用戶的道路上越走越遠,直接導致了“全家桶”事件的發生和今天輿論對百度的大審判。
小編點評:做企業要崇尚公平競爭、尊重對手,不落井下石、幸災樂禍。
排名第九:劉春寧被騰訊舉報
劉春寧,2004-2013年就職于騰訊,2014年加入阿里巴巴。2015年6月22日,時任阿里巴巴集團副總裁的劉春寧被深圳警方帶走,原因是涉及在騰訊期間商業賄賂,疑遭騰訊舉報。
劉春寧被警方帶走之后,引發了廣泛關注。阿里巴巴發聲明力挺劉春寧,騰訊發聲明表示:劉春寧系騰訊內部審計牽出,并非有意針對。
但眾多看客更愿意這樣解讀:劉春寧跳槽至騰訊的競爭對手阿里巴巴那里,引發了騰訊不滿,遂進行舉報。言外之意乃是——劉春寧成為了AT大戰的犧牲品。
再加上騰訊曾舉報過快播侵權,許多人認為這是導致快播被查、王欣被抓的間接原因,所以輿論對騰訊的商業道德提出了質疑。但好在不管是劉春寧還是快播,都有切切實實的把柄,所以雖然非議挺多,但騰訊的腰桿可以站得很直。
小編點評:違法犯罪必究,但動機不可邪惡。
排名第八:淘寶遭中小賣家圍城
2011年10月10日,淘寶商城(天貓前身)突然發布《2012年度淘寶商城商家招商續簽及規則調整公告》,大幅提高年費和保證金。
隨后,不滿此規定的中小賣家開始在網上聚集,對大商家進行惡意攻擊,參與人數一度超過5萬人,攻擊范圍擴大到直通車、聚劃算和支付寶。淘寶官方起初態度強硬,以致事態進一步惡化,最終商務部介入,要求“淘寶商城充分聽取各方意見,采取積極行動回應相關商戶特別是中小商戶合理要求。”
此事件后來以馬云暫時讓步收場,但阿里“恃強凌弱”、“過河拆橋”的罵名卻從未消失。2013年年底,淘寶開展打擊虛假交易行動,卻被視為變相打擊中小賣家,再次引發了集體抗議,5000多人圍攻了淘寶總部。
小編點評:吃水不忘挖井人,企業家切不可在自身強大后一腳踢開當初幫你打江山的人們。
排名第七:百度全家桶
“百度全家桶”的說法早已有之,說的是百度預裝、誘導或強制用戶下載安裝自家旗下全套產品的行為。不過,這一叫法在去年年底被廣泛傳播。
2015年10月,烏云漏洞平臺曝出WormHole漏洞,百度數十款產品中招上榜,國內裝機量巨大的手機百度、百度地圖、百度瀏覽器、百度手機助手、百度云等百度旗下APP均受到影響。事件一出,此話題被迅速傳播,“百度全家桶”一度登頂微博熱搜榜榜首。
網友在擔心信息安全之余,大范圍吐槽了百度全家桶的惡行。“卸載百度全家桶終極攻略”、“集齊百度APP召喚神龍”等段子盛行。
不過,面對輿論攻勢,百度官方并未做出任何回應。
小編點評:全家桶玩法,傷害用戶體驗和企業品牌,得不償失,互聯網公司慎用!
排名第六:3Q大戰騰訊發起“二選一”
奇虎360與騰訊間的糾葛由來已久,被業界形象地稱為“3Q大戰”。
2010年9月27日,360發布了其新開發的“隱私保護器”,專門搜集QQ軟件是否侵犯用戶隱私。11月3日,騰訊宣布在裝有360軟件的電腦上停止運行QQ軟件,用戶必須卸載360軟件才可登錄QQ,強迫用戶“二選一”。此后,雙方在工信部的調解下暫時化解沖突,但在3Q大戰過程中發起了一系列針對彼此的訴訟。
如今回頭看,3Q大戰使騰訊走向了開放,成為了受益者。但當時騰訊遭到了網民浩如煙海的批判。不少人認為,騰訊利用壟斷地位大搞“二選一”,是對QQ用戶的集體侮辱。
小編點評:能力越大、責任越大,壟斷切不可成為惡意競爭的工具。
排名第五:阿里大戰工商總局
2015年1月23日,國家工商總局發布了2014年下半年網絡交易商品定向監測結果。報告顯示,淘寶網正品率最低,僅為37.25%,不足4成。隨后,淘寶官方微博轉發名為《一個80后淘寶網運營小二心聲》的文章,文中點名指出國家工商總局網絡監管司劉紅亮司長“吹黑哨”。
作為回應,工商總局披露了一份“白皮書”指責阿里問題重重,阿里則決定向國家工商總局正式投訴劉紅亮司長程序失當、情緒執法。最終,工商總局局長張茅親自會見馬云,雙方和解,馬云表示會加大投入打假。
對于這一事件,輿論的態度截然不同。不少人認為,阿里巴巴在這一事件過程中表現出來的傲慢態度應該被批評,也有不少人針對阿里巴巴平臺上假貨泛濫的現象展開了討論。
小編點評:好的企業要勇于發現問題、承認問題、改正問題,而不是想方設法逃避問題。
排名第四:“狗日的”騰訊
2010年7月,《計算機世界》刊登了一篇題為《“狗日的”騰訊》的封面文章,文中把騰訊作為互聯網公敵進行批判,還采用了一只身中多刀的騰訊企鵝作為其封面。
貪婪、山寨,這是《“狗日的”騰訊》一文對騰訊公司的主要批判點。文中總結歸納了騰訊對其他互聯網產品的各種模仿和山寨。比如“QQ農村”模仿“開心農場”,“QQ飛車”模仿“跑跑卡丁車”,“騰訊拍拍”模仿“淘寶網”,“QQ校友”模仿“人人網”等,數量之多、不甚枚舉。
后來,迫于壓力,《計算機世界》向騰訊公開道歉,相關記者和主管都被“下課”。但騰訊“山寨”的罵名確立。直到今天,創業公司之間還流傳著這么一句調侃——投資人會問你,你的產品如果騰訊也做怎么辦?
不過,最近兩年,騰訊的路線逐漸變得開放,對創業公司的投資越來越多,可以說這也是對山寨罵名的最好回應。
小編點評:對于巨頭來說,幫助創業公司比抄襲創業公司更高尚、也更有錢途。
排名第三:支付寶事件
2011年5月11日,阿里巴巴集團的大股東雅虎披露,阿里巴巴集團已經將支付寶的所有權轉讓給馬云控股的另一家中國內資公司。支付寶方面表示,這樣做的目的是為了拿到支付牌照。不過,雅虎向外發布聲明,稱支付寶重組時并未獲得阿里巴巴集團董事會和股東批準。
后來,阿里巴巴集團、雅虎和軟銀,就支付寶股權轉讓事件正式簽署了賠償協議,支付寶的控股公司承諾在上市時予以阿里巴巴集團一次性的現金回報。
不過,本事件中馬云在未經股東允許的情況下把支付寶私自劃走的做法還是引起了外界的一致指責。財新傳媒總編輯胡舒立一篇名為《馬云為什么錯了》的文章,在業內引起較大影響,文中質疑馬云違背了支撐市場經濟的契約原則。
支付寶事件成為了阿里巴巴乃至馬云個人的污點,時到今日,一旦有人想要談論這家公司的品德問題,一準少不了拿支付寶事件做論據。
小編點評:人無信則不立,企業沒誠信更可怕。
排名第二:馬云談某政治事件
2013年7月13日,香港《南華早報》刊登了記者對馬云的專訪。其中,馬云談到了政治話題“某政治事件”,說“這不是一個完美的決定,但這是一個最正確的決定,在當時是最正確的決定。任何時候,一個領導者是必須要做這樣的決定。”
馬云的這一觀點在社交媒體上廣泛傳播,遭來一片差評,許多人質疑馬云“政治不正確”、“歷史沒學好”、“民主觀有問題”。而馬云認為自己沒錯,在微博上對這些評論進行了回擊。
后來,南華早報當事記者劉怡宣布辭職,馬云言論引起的討論則還在持續。當時正值阿里籌備海外IPO的敏感時期,而且這一事件導致大眾再次質疑馬云的品行問題,所以殺傷力較大,故排在第二名的位置。
小編點評:商人還是只談商業比較好,政治是炸彈。
排名第一:百度賣貼吧事件
2016年1月11日,知乎網友“螞蟻菜”爆出百度公開競價出售病種類貼吧,貼吧遍布各種虛假醫療廣告信息誤導消費者。次日,百度宣布百度貼吧所有病種類吧全面停止商業合作,只對權威公益組織開放。
不過,事情并未就此結束。在媒體、自媒體和大量百度用戶的集體吐槽聲下,圍繞百度業務形態、盈利模式甚至價值觀的討論開始甚囂塵上。競價排名、虛假醫療廣告、軟件惡意捆綁等百度的“惡行”都被重新批判一番。
此事甚至驚動了“廠長”李彥宏,13日開始,網上出現一篇疑似李彥宏的講話。他說:“我們在運營上,產品上,市場公關上都有做的不好的地方,尤其是這次公關應對,不夠及時,釀成一次大的危機。”
截止筆者發稿,事件還在繼續,百度已經連續四天搶占科技圈“頭條”,有人將此打趣為“百度杯征文大賽”。
小編點評:在一個沒有競爭的市場里,作惡的成本會變得微乎其微。
“BAT慘遭群毆的十個瞬間”盤點完畢,百度、阿里、騰訊各占3席、4席和3席。需要說明的是,做此盤點,并不是想要挖苦屢遭危機的BAT,而是希望所有的互聯網企業都能從這些事件中汲取教訓。
做企業就像做人。正如馮侖所言,底線決定成敗。在一個不成熟的商業社會里,放棄底線或許能讓你的公司暫時成功,但要想長久不衰、受人尊敬,就一定要在價值觀的塑造上慎之又慎。
希望BAT乃至BAT之外所有互聯網公司,都能在賺錢的道路上同時做到受人尊敬、造福于民。畢竟,我們是互聯網一代,本該追求陽光、信仰平等。
(本文轉自網易科技,作者賀樹龍,文章僅代表作者觀點。微網倡導尊重與保護知識產權。如發現本站文章存在版權問題,請聯系我們,我們將及時溝通與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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