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日消息,對于搶注“海淘”商標一事,阿里巴巴昨天回應表示,媒體報道與事實不符。據悉,阿里巴巴于2013年已申請注冊“海淘”商標。去年,阿里曾被京東指責獨占“雙十一”商標。此次,京東則處之淡然。昨天僅表示:京東尤其重視引進海外優質品牌,品質商品,有別于人們常提及的“海淘”。
商標及知識產品服務平臺權大師創始人、CEO孟潭日前發表文章稱,2015年5月20日的商標公告中,出現了阿里巴巴第35、16、9類三個“海淘”商標的初審公告。
孟潭認為,一旦這三個商標予以核準注冊,所有的跨境電商,無論是現有京東、唯品會、聚美優品、亞馬遜,還是新生業態,沒有阿里巴巴的許可,再也無法在互聯網廣告、宣傳海報、WEB軟件、APP軟件等阿里巴巴核定注冊的商標或服務中使用“海淘”二字。
對于搶注“海淘”商標一事,阿里巴巴官方回應表示:“媒體報道與事實不符,我們不予回應。”阿里相關知情人士表示,由于“一淘”、“快樂淘寶”等涉及海淘業務,阿里巴巴早在2013年已申請注冊“海淘”商標。
上述人士稱,按照商標流程的正常程序,審核期大約在一年半左右,近期方才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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