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要評選過去一年美股表現最優異的科技巨頭,亞馬遜絕對在討論之列,甚至是第一人選。
過去一年,亞馬遜公司市值激增50%,超過4000億美元。這意味著,遠超美國零售巨頭沃爾瑪、好市多、梅西百貨市值的總和,并且,也要比電商巨頭阿里巴巴和京東的市值總和還要多得多。
公司市值的高歌猛進,也幫助亞馬遜創始人貝佐斯超越了“股神”沃倫巴菲特,成為全球第二大富豪。不過有趣的是,貝佐斯去年的薪酬約為170萬美元,不僅落后于公司首席財務官Brian Olsavsky的460萬美元年收入,更是遠遠落后于其他幾位高管,比如亞馬遜云服務業務AWS的CEO Andrew Jassy,年收入高達3561萬美元,主管線上零售等全球消費者業務CEO Jeffrey Wilke也有3300萬美元入賬。
顯然,已經是全球頂級富豪的貝佐斯絲毫不看重亞馬遜提供的薪酬,而是要更好的獎勵為公司做出重大貢獻的高管團隊,激勵他們將公司業務做的更加優異。
另據CNBC報道,貝索斯日前發表了2017年度致股東信,認為迅速作出決策和保持以客戶為中心是避免公司陷入停滯狀態的關鍵。貝索斯認為,亞馬遜之所以能夠取得成功,主要是因為其堅持以客戶為中心。他說,亞馬遜專注于始終為客戶提供更好的東西,即使那意味著發明某些全新的東西,比如Amazon Prime。
在這封信中,貝索斯還提出“Day 1公司”理念,即處于潛力之初的企業,并將其與“Day 2公司”對比。曾有員工問過貝索斯:“Day 2是什么樣?”貝索斯寫道:“Day 2公司處于停滯不前的狀態,接著會變得無關緊要,然后會經歷痛苦的衰退,直至最終迎來死亡。這就是為何我們總是要做Day 1公司的原因。”
貝索斯指出:“在Day 2狀態,你會停止觀察結果,只會確保自己按照正確流程做事。我們經常可以看到,有些下級領導人為糟糕的結果辯護:’我們只是遵循流程做事。’而經驗豐富的領導者會將其視為一個機遇,來調查和改善流程。”
在亞馬遜處于發展的頂點,貝索斯卻主動對公司發展做出深思,這反映出一個偉大的企業領袖絕不只是一個高明的管理者,更要成為公司文化的輸出者,從戰略層面捍衛公司擁抱創新發展的原動力。
其實,中國電商巨頭阿里巴巴的創始人馬云也曾提出,千萬不要到低谷的時候才去行動。要在陽光燦爛的日子修屋頂,不要等到下大雨再想到去修屋頂。此乃,英雄所見略同。
個中深意,一家公司的管理者應該有十足的體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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