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昨日終于發布《非銀行支付機構網絡支付業務管理辦法》(以下簡稱“管理辦法”) 。從動議到起草再到正式頒布,《管理辦法》經歷了前后經歷了兩三年的時間,期間業界的討論也頗多。今年7月31日,央行公布了管理辦法的征求意見稿,并進行網絡公示。幾經修改后昨日的正式下發意味著我國關于網絡支付的規范最終落定,最終將于2016年7月1日正式實施。
強調實名制度,日限額從5000漲到1萬
此次管理辦法非常強調支付賬戶采取實名制度,但同時為了方便小額消費和轉賬,在意見稿的基礎上增加了身份核實需求最低的Ⅰ類賬戶。
為兼顧便捷性和安全性,Ⅰ類賬戶的交易限額相對較低,但支付機構可以通過強化客戶身份驗證,將Ⅰ類賬戶升級為Ⅱ類或Ⅲ類賬戶,提高交易限額。根據2014年的交易數據顯示,支付寶的個人客戶中,支付寶的個人客戶中,2014年內使用支付賬戶余額付款(僅包含消費)累計金額不超過10萬元的客戶占比99.68%;財付通的這一比例為99.93%。Ⅱ類賬戶即可包含絕大多數人的支付需求。
針對評分高、且支付賬戶實名率落實好的支付機構,政策更寬松,監管更具彈性。如管理辦法規定,在支付機構評級為A且滿足實名比例要求時,則II類、III類賬戶的單日余額累計交易限額可由原來的5000元上調為1萬元。
一年20萬太少?做個人賣家可不受限額約束
對于長期具有大額支付需求的人來說,限額20萬仍是禁錮。對此,《辦法》給出的“辦法是,Ⅲ類支付賬戶無法滿足經營需要的個人賣家,支付機構可以參照單位客戶管理,不受20萬限額影響。
具體來說,《管理辦法》規定,當網絡支付平臺的評級達到A類且Ⅱ類、Ⅲ類支付賬戶實名比例超過95%時,其平臺上的個人賣家只要符合Ⅲ類賬戶開戶標準,持續從事電商經營6個月以上且期間使用支付賬戶收取的經營收入累計超過20萬元,就可視同單位賬戶管理,不受《管理辦法》中關于余額支付額度的限制。
額度到了怎么辦?用網銀與快捷支付
對于用戶使用銀行賬戶付款的(銀行網關或快捷支付),不屬于《辦法》規范范疇,不受限額約束。對于評級為A且滿足實名比例要求的支付機構,快捷支付的交易驗證方式可以由銀行與支付機構自行約定。
整體來看,《管理辦法》針對網絡支付的額度限制僅限于賬戶余額,銀行卡網銀支付與快捷支付不受新規的影響。央行也透露,根據代表性支付機構所提供的交易數據,2014年全面使用支付賬戶“余額”付款累計5000元以下的個人客戶數量占80.13%,日累計限額管理措施可以滿足絕大部分客戶的實際需求。
螞蟻金服向鳳凰科技表示,“螞蟻花唄”一類產品,也不受余額支付限額的約束。(文/鳳凰科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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