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消息稱,國家稅務總局正密集調研,并專門成立課題組,研究對電子商務進行有效稅收征管的政策方案。同時,目前我國多家電商企業逐步在華北、華東、西南、華南等區域推行電子發票,并有望于2015年在全國范圍內推廣,建立與電子工商登記配套的電子商務稅收征管體系。
電子商務已經是我國商業的重要一塊。中國電子商務研究中心數據顯示,2013年,我國網絡購物用戶規模達到3.02億人,同比增長24.7%;電子商務交易額突破10萬億元,同比增長26.8%。而同年美國網絡零售額僅2620億美元,我國已超過美國,成為全球最大的網絡零售市場。
不過,由于電子商務與傳統零售業不同,使得全面征稅一直難以推行,除了B2B、B2C以外,大量C2C網店的監管、稅務長期處于真空狀態。但這也使得電子商務得到一段高速發展的空間,但現在電商的交易額已經達到了空前的規模,粗獷、野蠻式的發展似乎已經到了盡頭。
據中國電子商務研究中心監測,目前國內已有包括京東、蘇寧易購、亞馬遜中國、聚美優品、當當網、1號店、國美在線、唯品會、銀泰網、凡客V+、走秀網等十余家第三方平臺型B2C(商家對消費者)電商網站,其賣家均已在工商部門注冊,并正常納稅。而淘寶網、拍拍網等C2C(消費者對消費者)平臺上的中小賣家,由于絕大部分為個人網店,因此長期沒有被納入征稅范疇
電子商務一般分為B2B(企業對企業)、B2C(企業對個人)和C2C(個人對個人)三種模式。B2B平臺以阿里巴巴等為代表、B2C以京東、亞馬遜等為代表,而C2C則以淘寶、拍拍等為代表。前面兩者以企業未結算單位,在企業注冊成立之時,肯定已經完備了稅務流程,可以向企業或者個人出具發票,它們都在稅務部門的監管之下,各種稅款肯定都會按法律法規報交。
因此目前唯一存在爭議的只有C2C模式。由于C2C模式在誕生之時就是以個人名義成立,絕大部分都沒有經過工商注冊,也沒有稅務機關登記,因此C2C平臺的稅收一直處于真空狀態。
不過,真的要對C2C網店征稅,也并不容易。
“C2C網店征稅范圍的界定是一個很大的問題。比如,個人出讓自用的二手、閑置物品,并不屬于經營行為,但在平臺上,他們往往會跟網店的概念混在一起。雖然現在平臺商已經有意識去區分,但實際操作上依然存在不少困難。”上述電商負責人表示。
另外,除了沒有工商注冊以外,大部分C2C網店也沒有實體店、經營數據,而且分布區域極廣,這給工商、稅務“實體化”“屬地化”的監管部門工作帶來巨大挑戰。“征稅只能依靠平臺來配合,但工商監管目前依然離不開實體化操作,如果對C2C網店要征稅就需要制度、監管上的創新。其實,電子發票已經是一種進步,一方面規范了電商交易,另一方面為監管提供客觀依據,促進電商行業的規范發展。”一位電商分析師表示。
事實上,網店征稅從2012年淘寶交易量突破萬億開始,就成了關注的焦點。去年五六月份,根據淘寶商盟曾發出的一條信息透露,淘寶公司類網店的數據已經開始被采集,等到公司類數據采集基本完畢之后,皇冠級和納稅要求比較符合的個人網店數據也將被采集。整個調查實施工作主要是通過先采集,然后約談查賬,最后補稅的流程來執行的,預計等到這三大流程執行完畢之后,淘寶網店征稅事件將以部分網店征稅的方式收尾。
“對于正規的大型電商,尤其是B2C以及公司類淘寶店可能更希望全面征稅。比如在美國,亞馬遜在2012年之前是強烈反對政府征稅的,但是2012年之后態度就出現了180度大轉彎。理由很簡單,2012年之前在美國電商是不征稅的,2012年之后各州逐漸開始征稅,而亞馬遜及其幾大倉儲中心處于需要繳稅的州。如果不全面征稅,亞馬遜就處于劣勢。而在國內,現在大型電商都需要征稅,全面征稅之后會削弱C2C個人網店的競爭力,大型電商就可以獲得更大的優勢。”上述分析師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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