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無疑是“互聯網+”元年。從來沒有一個概念能夠像“互聯網+”這樣,在官方與民間引起如此巨大的共鳴與互動。
與之前不同,這一次“互聯網+”借助于意見領袖和二次傳播再次崛起。4月29日,在釣魚臺國賓館,主題為“勢在必行”的2015“互聯網+中國”峰會隆重召開。據稱,全國超過500名官員,中央部委、地方執政者出席大會,而舉辦方則是眾所周知的互聯網巨頭騰訊。圍繞著“互聯網+”的內涵與實踐,馬化騰亦發表重要演講。一個十分著重的亮點在于:演講開頭,馬化騰坦誠自己并非“互聯網+”首創者,易觀曾在2012年的一份報告中首次提及這一概念。這一點意義重大,甚至可能會影響到外界對“互聯網+”前世今生的判斷。
“解鈴還須系鈴人。”事實上,對“互聯網+”的理解不能停留在靜止的、孤立的層面。追根溯源,在“互聯網+”之后,其實是民間大熱的O2O的背景。同時,舉一反三,根據“互聯網+”也不難發現其背后隱藏的互聯網“加減乘除”四則運算。
“互聯網+”與“O2O+”
2015年互聯網行業持續進擊。與之前電商“造節”不同,如今互聯網行業已經上升到了一個理論層面和戰略層面的全新高度。今年,“互聯網+”橫空出世,由民間智庫理論上升為國家意志,迅速由互聯網界飛入各大傳統行業。
與此同時,O2O也繼續風行于創業群體。事實上,“互聯網+”的興起不必然導致O2O的衰落,“互聯網+”的突破口仍在于O2O。對此,我曾在鈦媒體《“互聯網+”火了:突破要從O2O開始》一文有具體論述。
與“互聯網+”相對應,“O2O+”其實早已存在(詳見上文)。兩者為辯證統一的關系:“互聯網+”著眼于行業層面和戰略高度,“O2O+”則生根于創業群體和創業公司之間,立足于公司層面;雖然線上不必然等于互聯網,線下也不必然等于傳統產業,但“O2O+”線上線下一體化的思維仍與“互聯網+”精神相契合。通過將B2C、C2B、P2P以及F2C多種模式有機結合,“O2O+”從公司層面切入,借助于用戶體驗、粉絲經濟、在線支付等互聯網工具,為“互聯網+” 在傳統行業落地生根提供了一種有效的解決方案。
互聯網“加減乘除”四則運算
準確的說,“互聯網+”其實為一個入口。借助于這個形象化的概念,人們對互聯網這個工具改造升級傳統產業的作用更加深了理解。事實上,很多業界人士也對“互聯網+”的“加減乘除”四則運算效應多有論述。為了便于理解,這里將“互聯網+”的“加減乘除”四則運算效應簡化為“互聯網+”、“互聯網-”、“互聯網×”、“互聯網÷”,分別加以論述。
“互聯網+”:加上傳統行業
正如馬化騰所言,易觀較早提出“互聯網+”這一概念。2012年11月14日,易觀國際董事長兼CEO于揚在“易觀第五屆移動互聯網博覽會”上提出“互聯網+”,認為它是互聯網對傳統行業的滲透和改變。于揚表示,“移動互聯網它的本質,離不開‘互聯網+’。未來,“互聯網+”公式應該是我們所在的行業目前的產品和服務,在與我們未來看到的多屏、全網、跨平臺用戶場景結合之后,產生的這樣一種化學公式。我們可以按照這樣一個思路找到若干這樣的想法。而怎么找到你所在行業的“互聯網+”,是企業需要思考的問題。
今年兩會,由于騰訊董事會主席兼首席執行官馬化騰力薦,“互聯網+”首次被納入政府工作報告,上升為國家戰略。馬化騰則認為, 互聯網只是一個技術工具、是一種傳輸管道,而“互聯網+”則是一個趨勢,“+”是指各種傳統行業。這與于揚觀點相一致。對傳統行業來說,“互聯網+”代表著一種助力。這種助力產生的原因,是因為“+”而激活的“信息能源”。
“互聯網-”:減去產業鏈
既然有“互聯網+”,肯定還有“互聯網-”。3月12日,易觀國際創始人、易觀商業解決方案總裁楊彬在接受搜狐財經記者專訪時表示,“互聯網+”實際上是在做“產業鏈-”。用互聯網工具加上依托其上的產業鏈創新,實際完成的是“互聯網-”,把渠道扁平化,把價值鏈環節做了壓縮,沒有必要從國代一步步到零售終端,應當實現從廠家直接到零售終端,中間環節減少了,角色更清晰,任務更明確,利益分配也就更容易了。
“互聯網-”本質上為“產業鏈-”。通過利用互聯網工具,解決傳統產業在互聯網化轉型中的兩大痛點——市場化與信息化,進而將渠道扁平化,把價值鏈環節做壓縮,優化整個產業鏈。
“互聯網×”:乘以經濟效率
不止如此,“互聯網×”的提出也源自易觀。3月26-27日,北京昆泰酒店,“互聯網+”首創者易觀國際主辦的“2015(第六屆)易觀電商大會暨天馬年會”如期舉行。會上,微智全景的創始人李巖作了題為《互聯網+的乘法效應》的演講,首次系統地闡述了“互聯網+”的乘法效應,即“互聯網×”。
站在互聯網時代的廣闊背景下,李巖對“互聯網×”概念做了初步闡述。他認為,當前,中國正在進入由工業時代進入“互聯網+”時代(個人認為,這是互聯網時代的更高級階段)。在“互聯網+”時代下,傳統產業在三個方面被重新定義和改變:產品、價值鏈和組織結構。這些不是簡單的渠道和服務方式的變化,而是根本性的、概念性的以及全方位的改變。推動這些根本性改變的是“互聯網+”的乘法效應,即“互聯網×”:借助于互聯網,市場經濟調整的力度更加精細、范圍更加寬泛,既提高了經濟效率,又避免了資源閑置與浪費。“互聯網×”是指在工業時代之后,互聯網引起的一場信息技術革命,顛覆和再造工業化時代的從傳統經濟模式,帶動整個經濟運行效率、經濟形態發生變化。
“互聯網÷”:降低經營風險
當然,“互聯網÷”也呼之而出。4月20日,出版界人士李子木發表了名為《發揮好“互聯網+”戰略乘除效應》的文章,首次提出了“互聯網+” 戰略的乘除效應。這里,這里將其簡稱為“互聯網×”和“互聯網÷”。
正確實施“互聯網+”戰略的前提是對該戰略的正確理解。李子木認為,“互聯網+”戰略并非將傳統產業與互聯網要素進行簡單的相加。他進一步表示,“互聯網+”戰略的根本目的在于催生出效益更高、質量更好的新生態。它不只是物理融合,還要參與和促成化學反應。這與上文微智全景的創始人李巖的觀點不謀而合。
作為出版界人士,李子木以新聞出版業為例,對“互聯網×”和“互聯網÷”進行了解讀:要學會做除法,就是要讓過去只能在一個平臺使用的資源變成可以在多平臺多次使用的資源。當分母越大的時候,數值就越小,破除“渠道霸權”。通過互聯網和移動互聯網技術的使用,令出版產品可以在多個平臺上運營,這無疑在擴大了市場規模的同時,也有效降低了經營的風險。
要學會做乘法,就是要讓“互聯網+”戰略在新聞出版業中發揮出最大的乘數效應。乘數效應是指經濟活動中某一變量的增減所引起的經濟總量變化的連鎖反應程度。“互聯網+”戰略無疑就是這樣一個變量,新聞出版產業只要能充分發揮互聯網在生產要素配置中的優化和集成作用,將互聯網的創新成果深度融合于行業的各領域之中,就一定能夠提升自身的創新力和生產力,形成更廣泛的以互聯網為基礎設施和實現工具的產業發展新形態。
當然,關于“互聯網+”的論述還有很多,如泛微科技常務總裁王晨志亦提出“互聯網的N次方”概念,這里不一一列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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